为加大我校教师队伍国际化能力培养力度,提升教师的英语水平,并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做好准备,学校将组织教师参加2016上半年四川外国语大学英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国家留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骨干项目等项目必须达到外语合格条件并在有效期内方能申报或派出,组织教师进行外语培训是为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作准备。
二、培训对象
1、各教学科研单位已取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的教师;
2、准备申报2016年及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教师,且近三年通过学校暑期外语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的教师。
三、报名要求
1、申请人经所在系室主任同意后向学院(所、中心)申请,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教师培养工作计划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统筹选派;
2、申请人需在12月11日前将申请表提交至学院党办;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2016年上半年拟派四川外国语大学进行外语培训名单(格式见附件,排序推荐)经领导签字同意、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教师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教师办办公自动化(rsjsb@whut.edu.cn)。
四、相关事宜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2016年允许申请人在外语未达到合格标准的情况下先行申报,但申报时,推选单位须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明确对其重点推荐,申请人须提交其他外语水平证明作为参考。基金委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2、已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的人员,其培训费用由学校承担;尚未取得公派出国留学资格的人员,其培训费用由学校和所在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学校承担二分之一,所在单位承担二分之一(所在单位不同意承担的,由本人承担)。
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阅(点击: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学校鼓励青年教师通过报考WSK、托福、雅思等外语水平考试,获得有效合格的出国外语成绩。对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获得国家公派出国资格的教师,学校报销考试费用和参加考试的往返火车票(原则上就近报考)。
另请注意: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1月初申报,3月底公布结果)、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4月初申报,5月底公布结果)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请计划申请2016年上述项目的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在联系邀请函时,明确派出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
人事处联系人:李小平 雷忠
联系电话:8765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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